残疾人地滚球规则

2024-05-16

1. 残疾人地滚球规则

比赛目标 

    比赛的最终目的是在规定的区域内,把自己的球尽量投近目标球(白色球),最接近目标球(白色球)的一方获胜。 

    挑 球 

    比赛开始时,通过猜硬币,由猜中的一方先挑球,红色球(单打坐3号发球区,双打坐2号和4号发球区,团体坐1、3、5号发球区)或蓝色球(单打坐4号发球区,双打坐3号和5号发球区,团体坐2、4、6号发球区)。 

    发目标球 

    第一轮由发球区号数最小的运动员(单打3号、双打2号、团体1号,都是红色球)先掷目标球及第一个颜色球,第二轮则轮到使用蓝色球的运动员。球可以用手或脚掷出,那些四肢严重运动障碍的运动员也可以使用导管或斜板之类的辅助工具来发球。 

    投球数的限制 

    在单打比赛中,每场比赛包括4节,每个选手投6个球。双打比赛也是4节,每个选手投3个球(每对投掷6个);团体比赛共6节,每队3名队员各投2球(每队投掷6个)。 

    计分方法 

    当比赛双方投完所有的球,一节比赛结束。然后由裁判进行测量,计算得分,最后宣布获胜者。裁判先判断哪一方的球更接近白色目标球,然后再看这一方还有多少个球比对方更接近目标球,每有一个这样的球,得1分。如果双方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球和目标球的距离是一样的,又没有其他更接近目标球的球,那么双方每一个这样的球都可以得1分。得分高的获胜。若一场比赛结束后,双方的总分相同,则加节定胜负。 

    加 场 

    一场比赛结束后,双方的总分相同,则加赛一节来定胜负,形式如下: 

    运动员位置不变,裁判把目标球放在场地中间的“十”字标记上,然后以掷硬币的形式来决定哪一方先发球,余下比赛程序与之前相同。 

    如果这节的比分仍然相同,则再加赛一节。但由另一方先发球。如仍未能决出胜负,则再加节,直至决出胜负为止。 


   时间限制 
    运动员在每节的比赛都有时间限制。运动员可用时间如下: 

    每方的时间从裁判员举牌示意这一方发球起开始计算,直至所发的球停止滚动或滚出边线为止。 

    发目标球或罚球不计时间。 

    在时间用完后,运动员仍未发出的球视为“死球”,如果运动员在发球时刚好到达时限,裁判员应将球截住收起作“死球”,以免影响比赛。 

    犯 规 

    以下行为将被判罚球: 

    (1)未经允许离开自己的发球区; 

    (2)助手在比赛尚未结束时转身向比赛场地观望; 

    (3)运动员与教练员和辅助人员进行沟通; 

    (4)在对方比赛时段,一方为准备下一掷而调整轮椅和/或滑道或揉动球体; 

    (5)运动员未提出要求而助手擅自移动轮椅、滑道或揉动球体; 

    以下行为将被判罚球和撤球: 

    (1)球掷出时,运动员、助手或其所使用的任何器材触及场地标线或指定掷球区以外的场地表面; 

    (2)未明显将辅助器械从上一掷的水平面和垂直面移开; 

    (3)球掷出时,辅助器材悬于投掷线上; 

    (4)球掷出时,未保持臀部的一半与掷球椅表面接触; 

    (5)球掷出时,球的一部分已接触到运动员投球区以外的区域; 

    (6)球掷出时,BC3级运动员的助手向球场观看。 

    以下行为将被判罚球和警告: 

    (1)故意干扰或分散其他运动员的注意力,以致其无法集中精神或影响其投掷; 

    (2)故意造成乱节。 

    以下行为将被判撤球: 

    (1)在裁判员没有示意某方发球前自行发球,若所投之球是杰克球,则判无效; 

    (2)在裁判员未出错的情况下,非掷球方掷球。 

    以下行为将受到警告: 

    (1)故意延误比赛; 

    (2)不服从裁判员判决或是做出伤害对手或工作人员的行为。 

    运动员在某一回合中因为一次犯规而被判罚球,则在这一回合结束后,判给对手连发两个额外的球,且不计入时间限制。如果之前有死球,则这两个额外球使用的是死球。如果死球不够,则使用离白色目标球最远的球。 

    辅助器材的限制 

    (1)把辅助器材侧放时,其面积不能大于2.5米×1米的平面; 

    (2)辅助器材不能有任何机械设计去帮助投掷; 

    (3)在球发出前瞬间,运动员与球之间必须有直接的身体接触。直接的身体接触还包括:用附在运动员头部,胳膊或嘴巴上的辅助器具接触球体。运动员的前额、前臂(从肩膀处量起)或嘴巴离辅助器具的顶部/末端距离不得大于50厘米。 

    轮椅的限制 

    (1)一般运动员日常使用的轮椅都可以在比赛中使用; 

    (2)座位高度(包括坐垫)不能超过6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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