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说新三板哪些算是实质性的障碍?

2024-05-06

1. 大家说说新三板哪些算是实质性的障碍?

我觉得不能用做IPO的角度去做三板。做IPO的目标就是通过审核,所以要关注哪些是障碍,解决好然后报材料,通过了万事大吉。新三板不一样,新三板挂牌本身对于投行来说难度不大,意义也不大,特别是全面放开以后。所以更重要的是在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优先关注那些有可能会成长起来的企业,挂牌以后随着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定向增发、发债、做市、转板等等才是获利关键。挂个没有成长性的企业,然后终身持续督导,难道就为了那每年2W的持续督导费么?所以IPO关注障碍,三板要关注前景。  查看更多答案>>

大家说说新三板哪些算是实质性的障碍?

2. 历史沿革存在问题构成ipo障碍吗

主要在于对企业的门槛要求相对较高,而美国市场除了纽约股市以外,还有纳斯达克指数,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学习,开设了门槛要求比较低的新三板市场

3. 企业如果没有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ipo过程中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如何补救?

补缴  至少申报前三年的都要补足  然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一个守法证明  证明已足额缴纳  最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再出一个承诺   未来因社保缴纳问题引发的纠纷及其他后果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担  实践中只要给员工补缴就可以  不太会因为这个事卡住

企业如果没有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ipo过程中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如何补救?

4. IPO中的会计问题有哪些

  IPO会计问题汇总: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标准发起设立、部分改制、整体改制、合并改制整体变更—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

  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财务会计问题

  1、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标准发起设立、部分改制、整体改制、合并改制整体变更—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募集设立—公开募集设立

  2、以净资产出资的资产评估与调账调整

  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3、净资产折股依据,是按照账面净资产折股,还是按照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折股。未明确规定,但为使业绩能够连续计算,应当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4、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在变更时能否增加新股东或原股东同时追加出资。整体变更仅仅是公司形态的变化,因此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增加新股东,但可在变更前进行增资或股权转让。

  5、发起人股权出资问题

  发起人股权出资及其条件:一是用以出资的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潜在纠纷;二是发起人之出资股权应当是可以控制的、且作为出资的股权所对应的业务应当与所组建公司的业务基本一致;三是应当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四是发起人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同时需要遵守公司法中关于转让股权的规定,如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五是一般应是控股股权。

  6、资产产权的过户手续时间

  原规定股东出资后6个月内需要办理资产权属的过户手续,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在出资时就办妥过户手续。

  7、财务重组行为及其他行为不能影响业绩连续计算

  判断发行人持续盈利的前提条件:一是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二是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财务总监频繁变换是否影响发行?),三是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改变。因此,在IPO架构规划中应当考虑业绩的连续计算问题。

  8、净资产折股涉税事项:区别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就留存收益是否征税。

  9、特殊情况下的IPO:IPO+换股合并

  整体上市的方式:

  IPO+换股合并:TCL集团、上港集团(全流通下)、潍坊动力、中国铝业

  定向增发+收购集团资产:鞍钢新轧(全流通下)

  非公开发行+收购集团资产:沪东重机(全流通下)

  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收购集团资产:武钢股份、深能源

  主要会计问题:存续公司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模拟盈利预测编制。

  10、股本及股权设计问题:全流通下股权更趋向于集中。

  账外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及其处理

  ■动机:出于少交税收为主要目的。

  ■中介机构承担的风险:一是面临地方证监局辅导检查,二是发审委若发现申报财务会计材料存在重大疑问,可指定另一家证券资格所进行专项复核,三是因发行人内部利益纷争知情人检举揭发。因此可能会导致审计失败,严重影响事务所声誉及发展。

  ■处理:建议纳入账内核算,但需要进行大量的账务规范以及补交税金,或推迟申报材料。若不纳入账内核算,财务指标与同行业相比较明显不合理,在申报材料时无法对审核人员提供合理的解释。

  IPO中除会计核算外的违规事项及其处理

  主要违规情形:

  ■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情形:部分拟上市企业采取职工入股,股东人数往往超过200人,一是财务账面直接体现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另一种方式是采取“一拖多”,由有一人(或信托投资公司等)代多人持有股份。

  处理:劝退(难度较大)、转入拟作为发起人的公司、对“一拖多”账户在申报时不反映(潜在风险较大)。

  ■违规集资及拆借资金

  情形:存在向职工或社会单位进行集资,并支付相应的集资利息。

  处理:在审计时,需要视重要程度(如金额)将该事项在申报财务报表中剥离调整。

  ■拟上市企业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等保险费用

  情形:企业未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处理:应当补办并计提相关成本费用,否则属于违反相关法规行为,发行上市存在障碍。

  ■违规资金占用及担保

  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产与所属公司法人财产权不清的问题,以及存在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对外担保,若存在上述问题,将形成较大的审核风险。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形式(包括已上市公司):

  一是期间占用、年末归还现象比较突出;二是通过虚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非公允、货款长期拖延结算或无法结算等非正常的经营性占用;三是利用集团公司的财务公司;四是通过中间环节以委托贷款的形式间接向大股东提供资金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资金占用方法;五是委托实施项目;六是资金体外运营,利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且贴现等方式取得资金,体外运营,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提供便利条件;七是“存一贷一”;八是以投资方式变相占用。

  处理: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究历史,只要申报最近期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即可。

  违规担保主要情形: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处理:对违规担保,发行前必须解决。

5. 上市之前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不要选择期权方式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
(2)股权激励要跟企业内部考核机制配套实施,保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方面都要有相关保障措施保证股权激励的落实。
(3)用于激励的股权比例不能过大,不能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
(4)不正规的股权激励计划容易导致股权不清晰而成为IPO的实质性障碍,因此尽量避免采用信托、代持等方式;
(5)以增资方式获得股权的股权激励方式应该注意,增资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6)加上股权激励的人数改制时股东总数不得高于200人,不要全员持股
(7)股权激励实施中须注意相关税务问题
(8)对于企业自身已经设立股权激励机制的,需要按照上市的要求进行规范
(9)设立高管持股,需要考虑以下风险。
拟上市企业如果上市前进行了股权激励,且股权实际过户给高管个人,则可能会产生以下问题与风险,需予以关注。
1)辞职、离职或辞退情况对于股权如何处理;
2)高管成为股东后难以管理;
3)难以起到长效激励的作用;
4)新加盟的高管或公司引进高管的激励股权来源问题;
5)终止原承诺造成高管对公司或大股东的产生不信任和怀疑;
6)终止后的补偿方案如果不能使得高管满意,则新的方案容易引发内部心理上的对抗,影响工作积极性;
7)死亡/离婚或刑事处理,能否继承。
(10)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最好在上市之前就完成
(11)拟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该合理测算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
(12)在申报前6个月,尽量不要再股权调整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上市之前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6. 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存在被质押,是否构成上市实质性障碍?

需要关注被质押股份的比例,若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则不可以

7. IPO是什么意思?

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开募股) 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为“普通股”。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IPO的相应英文解释:IPO is an acronym for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t is the first sale of a corporation's common shares to public investors. The main purpose of an IPO is to raise capital for the corporation. 
  对应于一级市场,大部分公开发行股票由投资银行集团承销或者包销而进入市场,银行按照一定的折扣价从发行方购买到自己的账户,然后以约定的价格出售,公开发行的准备费用较高,私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部分规避此类费用。
  这个现象在九十年代末的美国发起,当时美国正经历科网股泡沫。创办人会以独立资本成立公司,并希望在牛市期间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IPO)。由于投资者认为这些公司有机会成为微软第二,股价在它们上市的初期通常都会上扬。
  不少创办人都在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富翁。而受惠于认股权,雇员也赚取了可观的收入。在美国,大部分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的股票都会在纳斯达克市场内交易。很多亚洲国家的公司都会透过类似的方法来筹措资金,以发展公司业务。
  IPO案例:三金药业
  三金药业大股东是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68%股权,股票发行后,三金集团持股比例稀释为61.1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邹节明,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07%股权,同时持有三金集团13.08%股权。
  三金药业计划首次发行4600万股A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10个项目,这10个项目的投资总额大约为63412.53万元。
  招股说明书显示,这家医药公司的主营产品涵盖咽喉口腔用药系列、抗泌尿系感染用药系列以及心脑血管用药系列中成药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
  据其公司招股书介绍,三金西瓜霜系列产品的年销售量超过30亿片,居国内喉口类中成药市场第一位;年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居国内喉口类中成药市场第二位;三金片系列产品年销售量超过20亿片,年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市场占有率据国内抗泌尿系感染中成药市场第一位。
  业绩显示,三金药业发行前三年(即2005年、2006年、2007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4787.7万元、79785万元和8930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752.6万元、19480万元和24917.7万元。

IPO是什么意思?

8. IPO 中律师,券商和会计的尽职调查内容有什么不同吗

以下内容来源知乎,供参考:


整个IPO的尽职调查可以分两个部分,初步尽调和全面尽调。

初步尽调会计师是主力军之一,很多早期的项目我们都会希望会计师第一个进去摸底,一般初步尽调会计师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治理结构、主要产品等,较为简单);
2、财务情况(摸清楚企业到底真实收入和利润如何);
3、会计核算情况(重点,对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给一些建议);
4、内部控制情况(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给一些建议);
5、税务情况;
7、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7、财务独立性等。

基本情况、税务情况、关联方关联交易、独立性等律师在初步尽调也会关注,同时他们还关注会计师不太关注的以下几点:
1、股东情况;
2、主要财产权属;
3、重大合同;
4、环保和产品质量;
5、劳动用工问题;
6、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我们券商的初步尽调则在关注财务状况、经营合规、资产权属、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提出企业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揭示(有没有IPO的实质性障碍)以及企业下一步的改制方案设计。应该说在细节上没有会计师和律师摸的仔细,但是会把握大问题,同时给出下一步的操作方案。

进入到全面尽职调查阶段之后,会计师的工作的确就不能称之为尽职调查了(不考虑财务核查),应该是上市审计,而且他们相比律师,工作相对更独立点,节奏更快一点,一般我们会喜欢会计师自己用个办公室(毕竟他们人也多),券商和律师共一个办公室,方便律师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讨论。会计师的审计结果是我们招股书分析的前置工作,因此会计师都是约好时间进场审计,审完就匆匆赶去下个项目,券商和律师则还留在现场全面尽调、收集底稿,同时制作材料。

全面尽调过程中,律师和券商主要关注的问题一楼回答的很好了,不赘述了。

回答楼主问题,尽调内容各有侧重,而且尽调不是每次都能发现所有问题的,每个机构派出的人员的背景、资历也不相同,多做一遍发现问题的几率会大一点。

更多内容参考: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99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