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公司可以贷款买房吗

2024-05-05

1. 名下有公司可以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符合贷款买房的条件即可。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对于贷款买房的申请人来说,如工作收入、工作稳定性、储蓄存款、资产情况等也是银行考量的因素,也是自身贷款年限申请时间的衡量因素。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名下有公司可以贷款买房吗

2. 名下有房子还要买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3. 名下有公司可以贷款买房吗?

可以。只要符合贷款买房的条件即可。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对于贷款买房的申请人来说,如工作收入、工作稳定性、储蓄存款、资产情况等也是银行考量的因素,也是自身贷款年限申请时间的衡量因素。
一、残疾证能贷款吗
残疾证不一定能贷款,持有残疾证向银行贷款需要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不过,大部分地区对残疾人申请小额贷款予以相当的利息补贴。一般来说,贷款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申请人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银行贷款购房需要注意哪些因素
贷款买房需要注意的因素有:借款人应当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注意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名下有公司可以贷款买房吗?

4. 买公司名下的房子可以贷款吗

您好 亲![开心],我是您的专属答主曦曦呢[微笑]我这边已经将您的提问已经整理完毕呢[抱抱]很开心 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啦,亲爱哒,根据您的提问呢 回答如下哦 [微笑]买公司名下的房子可以贷款吗不可以“不可以。公司买房不容易申请贷款,银行一般也不会审批公司的贷款买房,但公司在买房并办出产证后,可办理房屋抵押手续筹集资金。目前公司名义买房是不受限购的,其实按政策来说,公司名义购买,必须是需要全款购买的。但是也有部分楼盘,可以贷五成,最长年限十年,月供压力也是非常大的。”【摘要】
买公司名下的房子可以贷款吗【提问】
您好 亲![开心],我是您的专属答主曦曦呢[微笑]我这边已经将您的提问已经整理完毕呢[抱抱]很开心 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啦,亲爱哒,根据您的提问呢 回答如下哦 [微笑]买公司名下的房子可以贷款吗不可以“不可以。公司买房不容易申请贷款,银行一般也不会审批公司的贷款买房,但公司在买房并办出产证后,可办理房屋抵押手续筹集资金。目前公司名义买房是不受限购的,其实按政策来说,公司名义购买,必须是需要全款购买的。但是也有部分楼盘,可以贷五成,最长年限十年,月供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回答】
我想买的房是公司名下,我想去银行申请贷款也是不可以的是吗【提问】
对的亲,是不可以的呢。【回答】
我是个人买公司的房子限制也这么大吗【提问】
对的亲,同样有此限制的,我确定的。【回答】

5. 再买一套房还是我名字,能用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再买一套房还是我名字,能用公司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6. 可以用公司名义买房子吗


7. 可以申请公司买住房公积金吗

一、公司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为单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这个是国家强制性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申请公司买住房公积金吗

8. 名下有住房贷款还能用公积金吗

用户的名下有贷款,如果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而不管用户名下有没有贷款,用户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名下有贷款只是表示用户存在一定的负债,这个并不影响用户申请公积金贷款。用户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就无法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这样必须等满足申请条件后再来申请公积金贷款。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