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4-05-19

1. 深圳公司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以上就是对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深圳公司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2. 深圳住房公积金,公司缴纳的部分怎么提取?

1.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分个人缴存部门和单位缴存部分。
2.提取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即可办理提取。
看看你符合以下什么条件提取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3. 在深圳上班公司交的深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扩展资料: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在深圳上班公司交的深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4. 深圳住房公积金公司部分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一、贷款服务品种
   期房按揭贷款、现房按揭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大修(装修)住房按揭贷款、转按揭贷款、组合贷款。
二、贷款对象
    凡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中心"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购买自住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拆迁房、二手房、房改房及拍卖房等。
三、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在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职工不少于6个月);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或证明文件;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具备一定比例上的自有资金;
   (七)“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由中心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还款能力、购建房价格及房屋评估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高于所购建住房价格的80%,且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翻建、大修、装修贷款不得高于房屋评估价的30%,且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二十年,翻建、大修、装修贷款最长期限为五年,且两者均不得超过借款人尚存的法定工作年限后五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调整、执行。
    现执行贷款利率:1-5年(含)年利率5.22%,5-20年(含)年利率4.77%。
五、贷款程序
    咨询、领表→申请、受理 → 调查、审批→ 办理担保手续→ 签订合同→ 发放贷款→ 归还贷款→办理注销手续
六、贷款偿还方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偿还,您可以选择每月用现金还款,也可以选择由委托银行从存款中代扣偿还贷款本息。
七、贷款需提供的材料见《包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材料》
友情提示:为了给您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对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示如下:
    提示一:在您准备办理贷款业务时,请先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及《服务指南》,并确定看房时间,进行评估。
    提示二:看房完毕第二天取评估报告,同时携带《服务指南》要求的材料交件,提出申请。
    请您注意:
    1、要求借款本人前来交件,若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办手续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
    2、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若不相符,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经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提示三:在审贷会通过您的贷款申请后,我们会打电话通知您夫妻双方(或共同还款人)携带相关材料、手章及费用前来办理担保手续,并签定借款合同(必须借款本人当面签定)。
    提示四:本贷款审批时效为三个月,即贷款审批后三个月内有效,超过三个月不办理后续手续者视为放弃本次贷款。
    提示五:贷款发放程序完毕,我们会通知您前来领取借款合同、借据及还款存折,并提醒您从次月二十日开始还款。
    提示六:您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者登录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了解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知识,下载需填写的相关表格。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材料
公共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原件每人各1份   复印件每人各5份   
  用A4纸复印(夫妻双方印在同一面)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          原件每人各1份   复印件每人各3份   
  用A4纸复印(含户口首页)
3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1份         复印件3份   
  未婚或离异由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原件1份     
  配偶如果缴存住房公积金,也需提供1份
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  原件3份     
  工资收入应为实发工资并由负责人签章
6 评估报告书                   原件1份  
 
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拆迁安置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2份         复印件1份
  置业担保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产管理局鉴证部门各收押1份原件,需由房产管理局市场科鉴证
2《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复印件1份
  开发商盖公章,缩印为A4纸
3 20%以上的购房预付款收据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置业担保公司收押原件,用A4纸复印
4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户银行和账号证明    原件1份      
  加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二手房(交易房)
 
1 买方、卖方、担保公司三方签定的房屋交易协议书、交易完税凭证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缩印为A4纸
2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5. 深圳公积金怎么取


深圳公积金怎么取

6. 深圳住房公积金公司部分如何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公司部分怎么办理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公司部分怎么办理的

8. 深圳市的公积金怎么取

分公积金网上提取和公积金现场提取。
网上提取流程
目前手机办理只有租房提取、物业或装修等住房消费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等业务能在网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的提取,可在电脑办理或预约网点办理。
手机提取流程如下:(注意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第一步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我的证照”—“住房公积金”,这里要注意先要进行实名验证登录,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密码登录
第二步:
选择“提取公积金”,在这里可查看账户余额,选择租房提取,按照提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第三步:
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确认提取金额,点击提取后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获得提取结果(正常在1-3个工作日内会到账)
(提取额度计算方法: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
现场提取
选择去现场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需要先在网上预约,预约完成后,然后在前往预约的银行,办理提取事项。
网上预约流程如下:
第一步: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我的证照”——“住房公积金”,注意这里需要进行登录,可进行人脸识别或者直接用微信支付密码进行登录
第二步:点击“提取”,选择“预约办理”,这里可以查看自己公积金账户的提取信息以及提取余额
第三步:选择『预约提取』,根据提示,完成下列步骤,这里可以查看提取金额计算方法
第四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取业务,业务办理网点以及办理时间,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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